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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业] 抗战题材剧应远离娱乐化商业化

2015-07-15 14:34:41

来源:盘锦文明网

[摘要] 今年,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。伴随这个重要纪念日的到来,电视荧屏上必然会再一次掀起抗战题材剧播出热潮。

       抗战题材剧作为严肃题材电视剧不乏优秀作品,但是近年来出现的抗日雷剧、神剧,也广被吐槽和诟病。抗日战争是100多年来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,承载着民族、国家的特殊历史记忆。以这一内容为题材的电视剧,应该是严谨、真实的,而不宜过度娱乐化和商业化。

       “娱乐”一词最早出现在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,请奏盆缻秦王,以相娱乐。”在百度百科里,“娱乐”解释为,是一种通过表现喜怒哀乐的技巧使受者喜悦,并带有一定启发性的活动,有审美愉悦之意。而“化”呢,是指使其转变成某种性质和状态。“娱乐化”就可以简单解释为使缺乏娱乐特性的事物带上娱乐的性质和特点,从而使人感到快乐。而“过度娱乐化”,则削弱了娱乐本身所具有的审美愉悦,背离了艺术创作的目的。在“全球化”观念的大背景下,西方的文化娱乐化思潮不断冲击着我国观众的审美视野。为了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,我国的影视制作越来越重视、强化观赏性和娱乐性,其中也包括对主旋律题材剧进行娱乐化包装。在这个过程中,也涌现出了《激情燃烧的岁月》、《亮剑》、《我的兄弟叫顺溜》等一批收视口碑俱佳、观赏性思想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。随着这些剧目的热播,一批批抗战剧层出不穷涌现荧屏。为了争夺市场,提高收视率和卖点,很多抗战题材剧体现出过度娱乐化的倾向,融入搞笑、夸张、武侠、言情、偶像等元素,剧情设置天马行空、缺乏逻辑,甚至歪曲、虚构历史,背离了抗战题材剧本应该具有的认知和教育功能,变成了纯粹的娱乐品。

       将抗战题材剧娱乐化,从电视的产业属性和商业属性来看,传播娱乐无可厚非。但是,不能将传播娱乐变成制造娱乐,甚至戏说史实、胡编滥造,以游戏精神亵玩这段历史,模糊了有关战争、历史、英雄人物的正确认知。一些“抗日神剧”屡屡突破人们的认知底线,但是却能被观众所接受而不断走红,这是十分值得警醒的事情。辽宁省知名编剧徐广顺说:“电视人与政治家一样,对社会具有影响力,也一样具有重大的责任,不能让自己迷失在金钱之中。如果我们失去了正确的理念追求,电视剧就会变得非常危险或无足轻重。”美国著名的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?波兹曼,在其著作《娱乐至死》中指出,电视的一般表达方式是娱乐,政治、宗教、教育和任何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内容,都不可避免的被电视的表达方式重新定义。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,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。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,而且毫无怨言,甚至无声无息,“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”。

       可以说,包括抗战题材在内的任何一类电视剧,包括电视剧在内的任何一种电视节目形式,如果只追求浅层次的情感宣泄和快感满足,没有理性精神和人文关怀,没有客观公正的价值判断,没有传递正面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历史观,那么电视这种传播媒介就会成为充满欲望、利益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,变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。长期在这种文化的浸染下,也许将来有一天,真的会如英国作家阿道司?赫胥黎所预言的那样: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取代了思考,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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